Tuesday, March 23, 2010

三十六计之十四借尸还魂

把无用的东西变成大用

智慧之源
有用者,不可惜;不能用者,求惜。借不能用者而用之,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。

经典诠释
有作为的,不求助于人;无所作为的,求助于人。利用无所作为的并顺势控制它,不要我受别人支配,而是我支配别人。

现代释用
有些东西看似无用,但却足以迷惑对手,让对手产生错觉。能让对手产生错觉,则说明你已经成功了一半。最后,再让对手知道自己的过失,那你已经大获成功。

领导之艺
“借尸还魂”的含义,即利用外力谋略恢复生机,东山再起之意。借尸还魂的计谋,用于领导人身上,“借”是积极主动地利用和团结属下,利用他们的能力丰富自身能力和创造性,加强公司和单位的实力。借尸还魂,虽未借尸,一再还魂。“借”包含着积极的主动性,在千变万化的市场竞争中,长胜将军不多,而失利受挫折是常有的事。因此,重在保持清醒的头脑,寻找可惜之“尸”,创造可以“借”的机会,才能变被动为主动,转败为胜。

处世之道
“借尸还魂”之计是要你在处事做人时,善于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和条件,把握做人技巧,转变对你不利的因素,争取主动和有利于实现你竞争的决策目标。做人在实现生活中的学问非常深奥,向运用好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,“借尸还魂”是做人三十六计中的一计,运用非常广泛,主要是籍助别人看来不能用的人或物来为己所用,往往能得到神奇的效果,这正是该计的妙用。

经商之技
企业创业过程中陷于困境之时采用此计,可籍助外力或谋略,以求恢复生机,东山再起。“借尸还魂”之运用于经营活动可使产品焕发二度青春,从而达到“化腐朽为神奇”,从新占领市场的目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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